(通讯员:韦国强)11月29日下午,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马俊峰教授应邀在我校人文学院432会议室为我系师生开展了题为“关于辩证法的性质,来源及应用范围”的讲座。我校韩东屏教授主持了这场讲座,我校哲学系王晓升教授、舒年春老师,以及我校哲学系的部分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活动。
马俊峰教授首先谈到,人们对辩证法的认识存在着悠久的历史。从古希腊开始,“辩证法”一词就开始见闻于哲学史,随后不断的有哲学家去丰富它的内涵,并利用它去把握世界变化发展的本质。马教授认为,在某种意义上,哲学最精华的东西就在于辩证法。它是存在于人类思维当中的方法和智慧。不懂得辩证法的人常常把辩证法和“相对主义”等同起来。马教授强调,辩证法不是相对主义。“相对主义”是把相对的观点绝对化,转而认为一切判断都是相对的。这种思路最终会陷入不确定性的泥潭之中。而辩证法恰恰是要追求认识过程和实践活动中的确定性。因此,仅仅从目标上看,这两种学说就存在着根本上的区别。马教授接着讲到,辩证法作为思维的最高智慧,它既不来源于对象自身,也不是源出自主体的思想,而是来源于人类认知对象,改造对象的实践过程中。从本质上说,辩证法就是对人们实践智慧的总结和升华。正是因为它来源于实践,因此它的应用范围也就为人类具体的实践活动所确立。
在讲座的最后,韩东屏教授对马俊峰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点评。参加此次活动的各位老师、同学就讲座的部分内容,向马老师踊跃提问,马老师都一一作了解答。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。